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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2025/石家庄市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次数:3

招标2025/石家庄市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

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BOC-00004-2025007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我行拟择优选聘一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河北分行财务共享平台辅助审核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交货期:合同签署生效后7日内进场开发,分阶段实施,于2026年第二季度前完成,符合招标人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二)采购流程:

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需具有RPA开发能力与OCR实施能力。

(4)供应商应在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财务场景项目实施经验。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处于破产清算等状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2营业执照扫描件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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