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 2024 04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80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供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3、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连续两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0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1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
七、其他
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H 2024 043
3、采购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金额:¥188000.00 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7、服务内容:卢氏县淇河路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3 1)地块安置房综合造价服务项目(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服务内容包含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供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3、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连续两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
5、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
五、磋商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
六、磋商保证金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郝荣芳、范清泉
电话:13639899993、15516306332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晶
电话:1593983533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中段东城明珠 5 号楼二楼
招标代理: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萍
电话:15839880880
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湖滨大厦 A 座 2513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中段东城明珠 5 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史晶
电 话:15939835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湖滨大厦A座2513室
联 系 人: 陈爱萍
电 话: 15839880880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