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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0:59:06  |   浏览量:15   |  所属地区: 西藏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专业工程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X-XZ-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27.777587万元,招标人为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一标段(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专业分包);

(002)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二标段(绿化工程材料采购); (003)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三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 (004)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四标段(喷灌工程专业分包); (005)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五标段(电气工程材料采购); (006)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六标段(电气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一标段(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002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二标段(绿化工程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3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三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劳务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4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四标段(喷灌工程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5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五标段(电气工程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006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六标段(电气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劳务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3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拉萨市世纪大道百益南岸3幢2层1号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拉萨市世纪大道百益南岸3幢2层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世纪大道百益南岸3幢2层1号

七、其他

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专业工程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X-XZ-2024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专业工程分包 。招标人为 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一标段情况:

第一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一标段(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专业分包)

第一标段限价:736.192334万元

第一标段招内容: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一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第二标段情况:

第二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二标段(绿化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标段限价:401.95万元

第二标段招内容:绿化工程材料采购,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第三标段情况:

第三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三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第三标段限价:485.63万元

第三标段招内容:劳务分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第四标段情况:

第四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四标段(喷灌工程专业分包)第四标段限价:300.265253万元

第四标段招内容:喷灌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第五标段情况:

第五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五标段(电气工程材料采购)第五标段限价:662.69万元

第五标段招内容:电气工程材料采购,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第六标段情况:

第六标段名称:柳梧新区东环路景观形象提升项目六标段(电气工程劳务分包)第六标段限价:341.05万元

第六标段招内容:劳务分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六标段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劳务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劳务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 5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 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拉萨市世纪大道百益南岸3幢2层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5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拉萨市世纪大道百益南岸3幢2层1号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1楼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3228991126

招标代理机构: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西区哈达滨河花园西区4排1栋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许老师、谢老师

电 话:15289100125、17389009373

2024年05月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1楼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3228991126

电子邮件:4227859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西区哈达滨河花园西区4排1栋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许老师、谢老师

电 话: 15289100125

电子邮件: 4293510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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