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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发布时间:2024-05-08 10:21:07  |   浏览量:16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编号:LNMD-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8040.40元,招标人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久兴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七、其他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 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2024-006

项目名称: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68040.4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8040.40 元

采购需求: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端正村小东梁土场)10KV梁宝甲线路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 5月13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本,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咨询电话:0421-310558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 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久兴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久兴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喀左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街507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21-41624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滨河水城42号楼117号

联 系 人: 杨宗璇

电 话: 0421-3105588

电子邮件: lnmd188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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