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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20:25:04  |   浏览量:37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y202404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评审批复和环评竣工验收批复。

2.供应商具有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书(报告中要明确有:玻璃瓶、输液瓶(袋)、塑料制品的回收处置范围)。

3.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4.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需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21〕291号要求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移出利用备案表》;如属于本省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证书。

6.供应商在《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处理种类为: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9 08:30到2024-05-08 17:30

获取方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通过邮箱(1074933804@qq.com)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确认函并加盖公章进行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5 09: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15 09:00

开标地点: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yfy202404240001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低限价:一次性塑料输液瓶: 1500.00元/吨;透析液桶:1.50 元/个,玻璃瓶由中标单免费进行回收,并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注: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最终以单价相加总价进行评比。

(五)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

(六)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52619392

注: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院行风办、院工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25号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 0517-8085028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5号楼

联 系 人: 张玲

电 话: 15052619392

电 子 邮 件: 10749338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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