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WT2024-NG1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
(一)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证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5 08:30到2024-04-30 16: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5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15 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1305室
七、其他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丰医院电力线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ZWT2024-NG109号
采购预算: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改造完成并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5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08:3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1305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15日14:00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1305室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二)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时间(2024年05月06日9:00--11:0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时间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三)只有在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医院
地 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民丰南路68号
联 系 人: 范主任
电 话: 0512-58620309-880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1305室
联 系 人: 徐晓燕
电 话: 0512-58695882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