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JXZ-C24G09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硫酸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500吨),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或发票(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无具体数量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按下面所列要求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2.2 项目编号:JXZ-C24G093;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1 硫酸铵
(焦化级)
氮(N)含量(以干基计):≥20.5%(合格品);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粉末或结晶状,无可见机械杂质(合格品、一等品);水分:≤1.0%(合格品);砷:≤0.00005%;铅≤0.005%。 德惠市生化工业开发区
2.4
入围家数: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家数为3-10家;如果入围家数不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再次发布补充入围公告,直至满足使用需求。
2.5
供货周期:半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半年)。在供货周期内,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一定能够获得供货业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500吨),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或发票(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无具体数量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按下面所列要求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4.1 请登录公共邮箱13756141295@163.com
(密码:ZB*13756141295))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
4.2 缴纳招标文件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4.3
将①《购买标书登记表》②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③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邮箱282626932@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填写的邮箱里。
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2050144010000001136
行号:105241000055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sxmw.com/index.ph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长春大成德惠工业园区
项目联系人:栾永庆
联系方式:13756587714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
联系人:李严
电话: 0431-825351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派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德惠市长春大成德惠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栾永庆
电 话:13756587714
电子邮件:2826269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
联 系 人: 李严
电 话: 0431-82535170
电子邮件: 282626932@qq.com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2.2项目编号:JXZ-C24G093;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氮(N)含量(以干基计):≥20.5%(合格
硫酸铵 品);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粉末或结晶
德惠市生化工业开
1 (焦化级) 状,无可见机械杂质(合格品、一等品
发区
);水分:≤1.0%(合格品);砷:≤0.00005
%;铅≤0.005%。
2.4 入围家数: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家数为3-10家;如果入围家数不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再次发布补充入围公告,直至满足使用需求。
2.5
供货周期:半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半年)。在供货周期内,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一定能够获得供货业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500吨),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或发票(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无具体数量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按下面所列要求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请登录公共邮箱13756141295@163.com
(密码:ZB*13756141295))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
4.2缴纳招标文件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4.3
将 《购买标书登记表》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 经办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邮箱2826269① ② ③ ④
32@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⑤至投标人报名填写的邮箱里。
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款人全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2050144010000001136
行号:105241000055
注: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jsxmw.com/index.ph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长春大成德惠工业园区
项目联系人:栾永庆
联系方式:13756587714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
联系人:李严
电话:0431-8253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