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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0:21:23  |   浏览量:23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HX2024-GY-J0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园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4 08:30到2024-04-26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邮箱信息;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30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30 14:00

开标地点: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组织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2024-GY-J001

项目名称: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300元(预算单价2510元/点位*15个点位)采购需求:自动售卖机点位租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8:30起至2024年4月26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三楼招标代理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邮箱信息;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谈判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一楼会议室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一楼会议室

六、谈判保证金: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公园管理处

地 址: 张家港市

联 系 人: 倪莉

电 话: 1589559674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河西南路南苑新村261号

联 系 人: 季文洁

电 话: 15366266461

电 子 邮 件: 7412985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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