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DYDL-竞磋-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柒万伍仟元(小写:75000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万肆仟玖佰肆拾叁元捌角(小写:74943.8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23 09:00到2024-04-28 17:30
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将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jsdyha9540@163.com),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接收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17-83502260,18932329540。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8 14: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08 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的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SDYDL-竞磋-2024028
建设地点: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内。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招标范围: 江苏省特检院淮安分院停车棚翻新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柒万伍仟元(小写:75000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万肆仟玖佰肆拾叁元捌角(小写:74943.80元)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分)
2、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将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jsdyha9540@163.com),确认函及报名费缴费凭证接收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17-83502260,18932329540。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付款请注明(可简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柯山路81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17-83666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
联系方式:朱琳 0517-83502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琳
电 话:0517-835022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柯山路81号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0517-8366656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28号工人文化宫五楼
联 系 人: 朱琳
电 话: 0517-83502260
电 子 邮 件: jsdyha@163.com
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
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报
价,已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网上获取了相关信息,特发函确认
参加本项目。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递交确认函、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
递交、澄清、说明、补正响应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期限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须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