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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16:14:08  |   浏览量:35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4-832119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 孙先生 周女士

电 话: 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 jggszb_hj@163.com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西地区的阜新市境内,项目起于阜新县福兴地镇(蒙辽界),经西大营

子南、十家子北、福兴地镇南,在福兴地镇东设福兴地互通立交与省道奈广线连接,终点与已建成的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对接,并通过阜新镇枢纽立交与长深高速公路形成互通。路线全长55.845公里,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沿线设置大桥1292m/7座,中小桥449m/8座,2处一般式互通立交和1处枢纽立交,附属设施及工程主要包括1处服务区和3处收费站。

2.2采购范围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环境监测及验收报告的编写(含各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备案和后期变更的内容),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提供服务。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等级

企业 供应商近5年(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2

业绩

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承担过1项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

3 主要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副高级或者副高级以上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人员

职称证书。

财务 供应商在2022年或2023年(以最新年度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4

要求

动负债的比大于1。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由 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

简装、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4-83211980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jggs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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