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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0 05:02:18  |   浏览量:59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ZYT-20240419-033),招标人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应用支撑平台、申报平台升级等信息化系统开发、测试服务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1 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预算:含税529718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分包(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94310.0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582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4849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21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可直接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内开通的翼支付、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方式,即付即领;或者通过对公转账/汇款的形式付款,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信息监管—文件费。付款后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转账/汇款凭证,再点击"线下支付"。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164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检测相关费用: / 。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郑源、丁榴

电 话:13395121231、15306189091

电 子 邮 件:13174051230@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邮 编:214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ZYT-20240419-033),招标人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应用支撑平台、申报平台升级等信息化系统开发、测试服务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1 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预算:含税529718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分包(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94310.0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582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4849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21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可直接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内开通的翼支付、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方式,即付即领;或者通过对公转账/汇款的形式付款,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信息监管—文件费。付款后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转账/汇款凭证,再点击"线下支付"。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164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检测相关费用: / 。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郑源、丁榴

电 话:13395121231、15306189091

电 子 邮 件:13174051230@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邮 编:214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ZYT-20240419-033),招标人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应用支撑平台、申报平台升级等信息化系统开发、测试服务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评估产品新目录编码:CP01720

1 无锡市政企客户信息监管系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评估产品新目录名称: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预算:含税529718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分包(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94310.0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582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94849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21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可直接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内开通的翼支付、支付宝二维码收款方式,即付即领;或者通过对公转账/汇款的形式付款,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信息监管—文件费。付款后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转账/汇款凭证,再点击"线下支付"。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164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检测相关费用: / 。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郑源、丁榴

电 话:13395121231、15306189091

电 子 邮 件:13174051230@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邮 编:21400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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