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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19 16:11:43  |   浏览量:29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JSQD202404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连云港润浦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

3.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

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

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9 09:00到2024-04-25 17:0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经办人须项目经理本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负责人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份社保证明等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一经售出,一律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30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30 15:00

开标地点: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润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招标规模: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招标范围:民主路64号楼走廊檐底拆除修复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

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

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开始发售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 4月 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发售地点: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

4.3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8652120325

4.4领取招标文件携带以下材料:

投标单位经办人须项目经理本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负责人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份社保证明等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接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一经售出,一律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30日下午15:00。

5.2递交地点: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润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科长

招标代理人: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

联 系人:汤工

电 话:18652120325

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润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海州区

联 系 人: 任科长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奇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东路22-2号

联 系 人: 汤工

电 话: 18652120325

电 子 邮 件: 15097844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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