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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6 13:32:34  |   浏览量:28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FNFZC[2024]26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8万元, 招标人为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阜宁县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区域-经济开发区、吴滩街道、新沟镇、金沙湖街道排水户调查及达标区方案编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6 00:00到2024-04-23 00:00

获取方式: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10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

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在阜宁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4]26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核算区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项目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398.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8.0万元。

5.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开展阜宁县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区域-经济开发区、吴滩街道、新沟镇、金沙湖街道排水户调查及达标区方案编制项目。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阜宁县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区域-中心城区(不含建成区)总面积约86平方公里,开展经济开发区、吴滩街道、新沟镇、金沙湖街道范围内达标区划分、排水户调查及方案编制、咨询以及履约过程中的中衍生的一切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数据收集,方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保证最终成果材料报送相应部门审查且一次性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材料(含电子版)交招标人。

8.服务标准:全部成果资料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的审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福州路1号

联系人:翟 强 联系电话:0515-872906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2024年4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开发区福州路1号

联 系 人: 翟 强

电 话: 0515-8729063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 系 人: 廖东玲

电 话: 0515-87281985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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