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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01:01:13  |   浏览量:27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共分4个包。包1蔬菜类(包括豆制品等)20万元,包2水产海鲜类45万元,包3禽肉类(含冷冻品)45万元,包4干货类3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809:00到2024-04-0717:30

获取方式: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购买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备注报名包段,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80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809:3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ZYFTCG2024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预算金额:140万元,本项目共分4个包。

包1蔬菜类(包括豆制品等)20万元,包2水产海鲜类45万元,包3禽肉类(含冷冻品)45万元,包4干货类30万元。

注: (1)本项目共4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任意包段投标,投标人应按照包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按包1、包2、包3、包4的顺序开标,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每个包段由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

2、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6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合作良好,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合同续签一次(6个月)。 (中标单位与扬州市凤凰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报价方式:各投标人按“折扣率”进行报价, (“折扣率=1-让利率”)。本项目设定最高折扣率,最高折扣率为100%。

4、凤投公司作为采购人参与招标,凤投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项目中标单位按需分别签订供货协议。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每月结算一次,中标单位提供增值税发票,凤投公司或子公司收到发票后按月支付。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公布的商品零售均价上包含的品类,结算价格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月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公布的商品零售均价的平均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2)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公布的商品零售均价上不包含的品类以按凤投公司或子公司市场调研价格再进行让利后结算,同期同类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超市的价格。价格结算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凤投公司或子公司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3)投标折扣率请各投标人综合考量每包中所有商品品种,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 (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备注报名包段,审核通过后,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话:18518408518

邮箱:zhaobiao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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