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8 08:00到2024-04-01 17:00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2 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2 14:00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代理编号:02-11-04F-2024-D-E04563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3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本部食堂提供原材料、日杂用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详细要求请参阅第三章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95万元
交货时间和地点:供应商确保每日早上6点前送达我司食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如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请提供承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的请出具说明;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请提供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7.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文件。
五、报名、磋商文件领取
(一)领取磋商文件与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平台进行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加。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都必须提交总额为人民币 3000 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话:18518408518
邮箱:zhaobiao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