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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8:39:32  |   浏览量:18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0.7万元, 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成立时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时间,以工商管理门的证明材料为准。非外资声明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非军内单位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

营、服务场地;(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凭证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保凭证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909:00到2024-04-0717:30

获取方式:网上发送和线下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809: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809:30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JSJD-W1001

代理编号:24-70CAJ4353-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1物资名称:江苏某部智慧训练场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技术要求:主要采购靶场基础工程、靶标设备系统、智慧训练感知设备、智慧靶场管理系统、家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批数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备注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含所有产品(含配套辅材:包括信号转线、设备配件、连接电缆等易损件价格)及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 370.70万元;

3.最高限价: 370.7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时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时间,以工商管理门的证明材料为准。非外资声明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非军内单位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凭证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保凭证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是法人报名须体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报名不需要。),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话:18518408518

邮箱:zhaobiao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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