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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金属滤袋除尘器设备制作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5:21:25  |   浏览量:24   |  所属地区: 河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金属滤袋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004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金属滤袋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0049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金属滤袋除尘器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设备

2.3项目概况: 三套金属滤袋除尘器制作(仅不含滤袋,滤袋尺寸暂定为φ160ⅹ6500),单套处理量为900000m3/h,最大负压-15.5kPa,入口烟气含尘浓度为100~150g/Nm3,出口烟气含尘浓度要求为<10mg/Nm3(应符合当地最新排放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项目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文丰钢铝产业有限公司2.5招标范围: 三套金属滤袋除尘器采购,包括除尘器的设计、供货、装配(含滤袋的卸车和倒运)、调试、检测(第三方)、验收等工作,并具备无负荷试车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负荷试车,参与业主和招标人组织的性能考核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6交货期:三套除尘器交货期视项目现场总体进度需求,分步建设。暂定交货计划为2024年交付两套,2025年交付一套。任意一套除尘器备料、预制进度为两个月,现场装配、调试具备投用条件的周期为三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

资格要求

项目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资质

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止工程)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财务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要求 状态,可提供承诺书或财务报表。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90万m3/h除尘器设计和安业绩

装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时间要求

以签署日期为准。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信誉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要求 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团队 业),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承担过要求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1.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需牵头人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需其他 提供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要求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 9:00至 2024年04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人民币),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

(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0 日 09:30(北京时间)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 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如不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监督电话:1774007264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7740070680

电子邮件:1774007068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谷雪峰

电话: 18610280963

电子邮件: xf_gu@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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